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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职业学院2025春季招生和职教高考招生章程
来源:德宏职业学院
更新:2025-06-18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5春季招生和职教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2025年德宏职业学院春季招生和职教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 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37号)精神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实用型人才。

第二条 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春季招生和职教高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春季招生和职教高考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春季招生和职教高考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春季招生和职教高考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第三条 学校名称德宏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253;云南省招生代码:5361)

第四条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     制:三年

第七条 招生计划:春季招生和职教高考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招生专业通过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报考条件:2025春季招生和职教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三校生应(往)届考生均可报考

招生录取

)学校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六不准”、“十公开”、“23条禁令”工作纪律,规范招生操作,依法履行招生工作。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2025春季招生和职教高考录取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达的春季招生计划和职教高考招生计划,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即在同一投档批次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免试考生录取以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准。

(四)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五)身体健康要求:各专业身体健康要求,以国家颁布的考生体检建议中所列举的不予录取不宜就读作为录取限制条件。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等规定办理

注:医药卫生类部分相关老年保健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护理、药学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的考生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的考生。同时建议残疾考生和肝功不正常及澳抗阳性者慎报医药卫生类专业。

第十条 相关政策

凡学院春季招生和职教高考录取考生与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考生享受同等政策,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报教育部电子注册。

乡村振兴项目考生,根据省招考院规定,我校单列计划优先录取。

春季招生和职教高考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三年;学历证书与2025年全国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

学费每年5000元,住宿费450元,学费标准按省发改、省教育厅核定标准执行。

第十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德宏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 其它事项

一、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营水路11号,德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邮编:678400

(三)招生咨询电话:0692-2999725  2280311

二、本章程由德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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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职业学院网址:www.yndhv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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